关于收取新校区教工公寓A1-A5号、B1-B4号楼第二次房款的通知
作者:计划财务处时间:2015-06-19点击数:
新校区教工公寓A1-A5号、B1-B4号楼住户:
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房款收取时间、额度与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请各有关教职工见通知后及时筹款,以免延误交款时间。按照不同户型,交纳房款金额分别为:
序号 | 楼号 | 本次应交房款(元) |
1 | A1-A5号 | 226800 |
2 | B1-B4号 | 201600 |
交款时间: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
上午8:30----下午4:30
交款地点: 三号实验楼计划财务处大厅
交款方式:各行银联卡
请有关教职工按时交纳,逾期未交纳房款者,将按《西安石油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房款收取时间、额度与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》第四条相关条款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处
2015年6月19日